農殘速測試劑
編號:F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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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500份/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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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蔬菜中農藥殘留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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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標準GB/T5009.199-2003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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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原理
在一定條件下,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對膽堿酯酶正常功能有抑制作用,其抑制率與農藥的濃度呈正相關。正常條件下,膽堿酯酶(ChE)催化神經傳導代謝產物類似物(碘化硫代乙酰膽堿ATCI或碘化硫代丁酰膽堿BTCI)水解,其水解產物與顯色劑(二硫代二硝基苯甲酸DTNB)發生反應,產生黃色物質,用分光光度計或農殘測試儀在412nm處測定吸光度的變化值(△A),計算出抑制率可以判斷出樣品中是否有高劑量有機磷或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的存在。
對于酶抑制率法來說,膽堿酯酶制劑是最為關鍵的因素,其質量技術水平決定了檢測的靈敏度、穩定性和可靠性。膽堿酯酶制劑的研發工作一直是本公司的重點,我們研究了大量的酶源材料,在提取方法和保持酶活性穩定技術等方面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是目前國內唯一可以根據客戶需求,生產不同靈敏度和活性的液體酶制劑的生產廠家,產量和質量都一直處于國內領先水平,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產品如下:
農殘速測試劑
按照國家標準GB/T5009.199-2003配制
500份裝/套
本產品已通過ISO9001:20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緩 沖 劑
10包
每包加500mL純凈水溶解
常溫存放
膽堿酯酶 10瓶
不用配制,直接取用
4℃冰箱保存 每份加100uL
顯 色 劑 2瓶
加25mL緩沖液溶解
4℃冰箱保存
每份加100uL
底 物 4瓶
加12.5mL緩沖液溶解
4℃冰箱保存
每份加100uL
或者加2.5mL緩沖液溶解
4℃冰箱保存 每份加20uL
酶 活 力
空白對照1分鐘吸光度變化值(ΔΑ0)在0.15-0.3之間。
使用方法:請按照國家標準方法GB/T
5009.199-2003操作,或根據農藥殘留測試儀的使用說明進行測試。
檢測靈敏度
由于采用的標準方法的不同,取樣量、檢測程序和判定標準也有所不同,如國標法以抑制率≥50%判定為陽性,而農業部行業標準則以抑制率≥70%判定為陽性。我們進行了大量的對比實驗,發現在實際檢測中,兩種方法的最終檢測靈敏度還是基本一致的。我們用農藥標準液對農殘速測試劑的最低檢測限進行了多次測試,并通過了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和廈門蔬菜農藥檢測站等專業檢驗部門的對比驗證試驗,結果如下:
農殘速測試劑對幾種常見農藥的最低檢測限(mg/kg)
農藥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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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檢測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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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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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檢測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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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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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檢測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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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敵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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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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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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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滅多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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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對硫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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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
馬拉硫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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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敵百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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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辛硫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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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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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呋喃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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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
甲胺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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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氧化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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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甲基對硫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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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
注:在實際生產過程中,最低檢測限可能會隨產品種類和酶活性的變化而有所波動,并可以根據客戶的具體需求做出調整。
保存條件及保質期
本農殘速測試劑穩定性較好,可以常溫運輸或郵寄,長期存放應在4℃冰箱中,保質期為12個月;室溫或常溫保存時,保質期為3~6個月。
注意事項
1.任何試劑使用時,用一瓶打開一瓶,用完后才使用新的,防止試劑變質。
2.酶、底物和顯色劑碰到一起會馬上發生生化反應,移液器和容器都應各自貼上標簽,單獨使用,以免交叉污染。
3.從任何試劑瓶吸出的試劑,禁止再次注射回試劑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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